天津财经大学党委巡察一组巡察商学院党委巡察公告

作者: 时间:2021-04-16 点击数: 来源: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学校党委巡察组从2021年4月16日开始,进驻商学院党委开展巡察工作,集中巡察时间为45天。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巡察组将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紧扣被巡察基层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加强对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巡察。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市委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学院党委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二是聚焦师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党组织建设、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教育大会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三年专项治理、落实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等情况。

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根据本轮巡察工作方案安排,一并开展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彭正银同志任中审计。审计组组长宋郁,组员刘凯歌,审计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审计组举报电话与邮箱同巡察组一致。

二、巡察组的工作方式

学校党委巡察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中共天津财经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方法,深入了解、印证判断有关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真实、客观、具体地反映问题,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认真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学校党委巡察一组巡察商学院党委

举报电话:88186922

电话受理时间:8:00——17:30

电子邮箱:TCSXY2021@126.com

举报信箱:N座5号教学楼

特此公告

天津财经大学党委巡察办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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