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党委巡察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党委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4-15 点击数: 来源: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学校党委巡察组从2024年4月15日开始,进驻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开展巡察工作,集中巡察时间为45天。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巡察组将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开展监督,督促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践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同时,还要突出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特别是专项整治情况,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及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等情况。围绕“三个聚焦”,紧扣被巡察基层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加强对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聚焦师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同时,要突出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特别是专项整治情况、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及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

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根据本轮巡察工作方案安排,一并开展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陈旭东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二、巡察组的工作方式

学校党委巡察组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中共天津财经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方法,深入了解、印证判断有关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真实、客观、具体地反映问题,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认真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举报电话:16600380726

电话受理时间:4月15日至5月27日8:30——17:30

电子邮箱:xuncha01@tjufe.edu.cn

举报信箱:N座4号教学楼

特此公告

天津财经大学党委巡察办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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